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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2008年山东省农广校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试点工作培训计划》的通知 | |||||
| 鲁农广校字[2008]20号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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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山东省农广校农村实用人才 创业培训试点工作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市分校: 现将《2008年山东省农广校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试点工作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望你们按照省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08]11号)要求,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织学员,精心组织培训,严格培训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科学规范、扎实有效。 附件:2008年山东省农广校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试点工作培训计划 抄报:中央校培训处
附件 2008年山东省农广校农村实用人才 创业培训试点工作培训计划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农科教[2008] 号)精神,现制定《山东省农广校2008年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试点工作培训计划》。 一、任务目标 2008年全省计划培训创业农民1550人(详见附件1)。每个示范村培训1人,每个项目县培训50人。通过创业培训,能够让学员树立创业理念、增强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巧、提高创业能力,促进学员提高经营水平、扩大经营规模、领办经济合作组织、创办农业企业。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思想素质好、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创业意愿强烈,具有与创业项目相适应的产业基础,并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培训对象要重点从外出务工返乡青年、退伍军人、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带头人和有志于农村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中选取。 三、培训内容 为了便于学员管理和创业培训的交流,各市农广校要按照种植、畜牧、水产、农产品加工、农村服务五大产业开办培训班。产业相对集中的地方可开办具体的专业班,如设施蔬菜、养猪等。原则上每个项目县专业设置不超过2个。培训内容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自主选择培训内容和创业项目,自己设计创业计划。 四、培训环节 创业培训主要按照集中培训、市场考察、创业设计、实践学习和创业发展等五个环节进行。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120学时以上),可根据生产周期分阶段进行,主要安排在农闲季节;创业实践和市场考察时间不少于10天。承担任务的市分校,要按照学员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学员培训档案》(见附件2),详细记录学员参加各环节培训的相关信息,归档备查。 1、集中培训。集中培训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安排课程: 第一,围绕激发学员创业意愿安排课程。主要讲授萌发创业理念、产生创办企业的想法、如何创办企业等内容,除主讲教师讲课外,要求各地要聘请一定比例的有农业创业经验的企业家讲课。 第二,围绕提高创业能力安排课程。主要讲授创业技巧、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网络应用技术和相关农业专业技术等。 第三,围绕确定创业项目安排课程。重点对学员进行分类指导和咨询,帮助学员确定有发展前景、符合市场需求的创业项目,编制、论证和完善《创业计划书》(见附件3)。 第四,围绕创业扶植政策安排课程。讲解中央和地方对农民创业的优惠扶持政策,便于学员及时了解、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讲授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品牌创建、循环经济、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内容。 2、创业设计。每位学员结合本人实际和所学知识,在创业培训专家的指导下,制定本人的创业项目计划,包括已有和新上项目。 3、市场考察。根据项目培训需要,就近安排学员进行1-2次考察,主要是了解所创办产业的产业状况、市场行情、市场运作和发展前景等。市场考察结束后,每位学员必须写出结合自身实际的考察报告,并在学员中开展讨论交流。 4、实践学习。学员在完成了集中培训、市场考察和创业设计任务的基础上,到创业实践基地(大中型企业、养殖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合作经济组织等)进行一段时间的全过程实习,进行创业前实际训练,熟悉企业运作过程,并进一步完善创业计划。 5、创业发展。学员接受创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后,即转入创业发展阶段。各市分校和各项目县分校要切实做好后续政策扶持和技术服务,安排指导教师每年上门开展技术指导1次以上,平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随时提供技术咨询,为农民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引导和支持农民创业。 五、培训组织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分校和项目县分校要高度重视这次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试点工作。要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职人员,加大人力物力投入;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要严格制定培训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明确各级职责。2008年全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试点工作由山东省农广校统一组织,以市为单位开展培训。 省农广校负责制定全省新型农民创业培训工作计划,对培训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调研总结等。 各市分校积极配合省校制订各市培训计划,推荐培训教师,按照省校要求负责统一组织确定培训内容,选编培训教材,开展培训、实践和考察,落实培训环节,指导学员完成创业计划书。培训结束后认真开展培训自查,进行培训总结,提出验收申请。 项目县分校积极配合市分校选聘培训教师,开展学员培训,负责组织发动学员、填报各类报表,填写培训卡,与学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开展跟踪服务,指导学员开展创业。 3、强化培训队伍。一是省农广校成立讲师团。讲师团成员必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市分校每专业可推荐2-3名讲师团成员。经省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并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讲师团主要承担理论教学和创业辅导的授课任务,学员创业设计辅导由市分校推荐的培训教师承担。二是市和项目县分校成立技术服务团。技术服务团成员从当地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中推荐,经审核确定后,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技术服务团主要负责生产实践指导和跟踪服务。三是加强师资培训。逐级组织教师参加师资培训班,不断提高创业培训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 4、加强教材建设。关于创业理念、创业商机、创业管理、创业设计等培训内容的公共科目教材有省农广校统一提供,各市分校要选编符合农村创业特点、形式新颖、深受农民欢迎的专业性教材,及时供学员学习使用。各市分校所使用的专业课程教材必须报省农广校备案。 5、组织发动学员。创业培训项目县分校要面向全县项目示范村公开发布创业培训实施内容,广泛开展宣传,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村镇推荐、择优选拔的形式公开确定培训对象。各项目县选定培训对象后,应编制填写《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学员登记表》(见附件4)和《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学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5),以市为单位汇总于 6、制定培训计划。各市分校要按照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参训学员基本情况,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6),包括项目县概况、培训内容、培训环节、培训条件、师资力量、培训时间和地点、考试考核以及培训经费使用计划等,并于 7、科学组织培训。各市分校和项目县分校要在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和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农民意愿科学设计培训计划,安排培训内容,提供扶持和服务。各项目县分校必须提前做好开班前的产业调研工作,根据参训学员的产业需求开办不同类型的创业培训班,每个班次不能超过50人。公共科目培训可适当集中学员进行。专业科目培训要按照“方便农民、就近培训”的原则在县、乡两级开展。 8、推进制度建设。各市分校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制定和不断完善有关教学管理、学员管理、实习考察、培训教师和班主任职责、跟踪服务等制度,确保培训效果。 9、做好创业设计。各市分校要指定和选聘富有经验的专职教师,负责辅导每一位学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的设计必须由参训学员自己根据实际进行设计,辅导教师对其科学性、实用实效性和计划书的有关数据进行指导。各市分校和项目县分校要组织有关专家和全体学员对每位学员的创业项目计划进行论证;要通过创业设计使学员基本掌握农业创业设计的基本框架、程序和步骤;要将创业计划书作为对学员开展跟踪服务的主要依据。 10、加大考核力度。各市分校要加强对培训学员的课程考核和实践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学员对课程学习的掌握情况和学员创业计划书的准确性、完整性、可行性和创新性。要组织受训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每期培训班结束后,按要求开展考试考核,对考试考核合格和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颁发由农业部统一印制的《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结业证书》。 11、抓好跟踪服务。各项目县分校要对学员进行不少于三年的技术、信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创业跟踪服务。要定期或不定期聘请有关专家,对学员创办的企业或生产经营实体进行诊断,建立学员与创业辅导专家的长期互动关系,指导其健康发展。各项目县分校要编制《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情况跟踪记录表》(见附表7),记录跟踪服务情况和学员发展情况,归档备查。 12、严格经费开支。培训经费由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实施县从项目经费中统一安排,每人的培训费用为2000元。培训经费主要用于教材费、讲课费、场租费(培训、实训)、实习费、考察费、学员食宿费、后续指导和管理服务费等。各市和项目县分校按照承担的培训任务收取培训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套用培训经费。 13、积极宣传报道。各地要注意发现和挖掘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多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村实用人才刻苦学习、勤于耕耘、勇于创业的精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要总结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好政策,并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对成效显著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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