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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改变我校与青岛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合办学教材费收缴办法的通知 | |||||
| 鲁农广校字[2008]7号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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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分校: 根据我校与青岛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合办学协议规定,从2008级开始教材费由原来的按学年收缴改为在新生注册时一次性交清(含多订的教师备课教材)。全部教材一次性发清,中途退学者不办理退费手续。 教材费:高升专和专升本专业每生600元。高起本专业每生750元。 其它年级的在校生教材费仍按学年收缴。 二〇〇八年三月四日 抄送:青岛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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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lihai 责任编辑:liha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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